2012总决赛,雷霆拥有一阵的
杜兰特、二阵的维斯布鲁克、一防&盖帽王的伊巴卡、赛季最佳第六人哈登;热火能拿的出手的就是一阵的
詹姆斯、三阵的威少;两队纸面实力差距如此之大,在你看来什么原因导致雷霆在总决赛上毫无还手之力
1、失败乃成功之母,热火已经有了总决赛失败的经验,而雷霆四少是首次征战总决赛;
詹姆斯07年、11年就率队打进了总决赛;
韦德06年、11年也两次率队打进总决赛;
两位核心总决赛经验都十分丰富,知道总决赛该怎么打,核心有经验,队友心里就不慌;
2、雷霆只有伊巴卡算得上是防守出色,杜兰特、威少、哈登防守端表现都可以省略不谈;
詹姆斯多次入选一防,韦德多次入选二防,两人都是攻防一体的球员,都非常清楚防守的重要性;
3、主帅经验值;
斯帅已经是二进宫的主教练,而布鲁克斯第一次率队打进总决赛,难免束手束脚;
4、领袖能力;
詹姆斯能力确实比杜兰特强,杜兰特只能在得分上起到作用,詹姆斯可以在得分、串联球队、防守端起到作用。
5、韦德是优秀的二当家,而威少就有点抢班夺权的意思;
韦德知道什么时候该扛起进攻,什么时候该给詹姆斯打下手;而威少只知道抢出手权、抢得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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